在香港,理论上来说没有经营的公司可以零报税。但从实际情况来讲,只要您以公司名义进行任何商业上的交易或活动,便算是有经营行为。 要是从书面记录来讲,可以由以下几个方面来判断,涉及其中任一方面的即为有经营业务:
1、银行账户已经留下经营记录;
2、政府海关、物流公司已经留下进出口记录;
3、与香港客商发生购销关系;
4、在香港已经聘请雇员;
5、容许或授权在香港使用专利,商标设计等资料;
6、容许或授权在香港使用动产收取租金,租赁费等款项;
7、委托在香港代销;
8、其它得自或产生于香港的利润。
按照以上标准,绝大多数香港公司涉及有经营业务,不属于可以申请零报的公司。
零申报缺点:零申报以后,税务局在七年内仍有权要求检阅公司帐目,如公司提供的文件不符合零申报上的条件,或被视作瞒税或逃税,后果非常严重。